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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订后是不是必须得买?

常德房天下  2021-07-26 09:29

[摘要]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因此,购买房屋时建议不要签订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1、新房认购书签了并不是必须要买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想要反悔,可能定金就拿不回来了,但也不会要求强制买房

2、开发商之所以要与买房人签订认购书,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买房人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买房人预留该房屋,并愿意就该房屋与买房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买房人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买房人需要依照《房屋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签订新房认购书之前,一定要慎重三思,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3、买房人给付的定金在总额的20%以内的,在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定金。而超过20%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因此在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要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认购书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虽然认购书不像合同那样正式购房,但一旦签订下来,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在定性上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3)价款计算;

(4)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2、因此在签认购书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每一项内容的真实性,包括房屋的价格、面积、交房时间等,不可以出现误差。有些开发商会玩文字游戏,如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3、如果遇到认购书不完整的情况,一定不要轻易签订,避免后期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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