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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

常德房天下  2021-05-24 14:25

[摘要] “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那么,借名买房到底有哪些风险呢?

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借名购买其本人不具有资格的政策性住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双方之间的协议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2、借名人易发生“房钱两空”的后果

借名购房通常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双方因关系较亲密,往往不会签署书面协议。一旦出名人不认可借名买房的关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诉法规定,借名人需要承担非常重的举证责任,才有可能要回房屋的所有权。这对于缺乏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的普通人来说并非易事。

不仅如此,由于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其可在借名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设立抵押,还可能因为出名人的债务而导致房屋被查封。如果一旦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即使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名买房关系,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借名人仍会面临丧失房屋所有权的后果。

3、出名人的资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由于房屋价值大,价格高,购房一般都会伴随着申请贷款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出名人往往不仅要出名购房,还要出名办理贷款。可一旦借名人不按规定还款,银行则不仅有权依据合同追究出名人的法律责任,将出名人送上被告席,还会在银行征信系统留下记录,给出名人造成不利影响。

4、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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