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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什么?

常德房天下  2021-05-21 10:41

[摘要] 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致使合同无法进行下去,而是因为一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的事情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一般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是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无论是新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都会注意到这样几个字“不可抗力”,但是很少有人去深究“不可抗力”是什么样的“不可抗力”,基本上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并没有深入仔细的了解,对于楼市调控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和“不可抗力”致使的房屋损毁,房贷还是否要还都还不清楚。为了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利益,购房者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上会有相应的违约处罚,同时出于对违约情况的全面考虑,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约可以不追究违约责任,那么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是什么呢?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二、在不可抗力使用的过程中,大家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都不影响直接法律的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属于法定免责条款:

(1)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

(2)如果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一般情况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出在免责事由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不可抗力虽然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并不是说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就一定能够免责。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由于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该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在合理的范围提供证明。所以不可抗力想要免责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

1、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免责的相关证据;

2、不可抗力发生时,一方承担了保护的义务,尽量去弥补损失,避免给对方造成伤害。

三,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

四,如果开发商交房的理由,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可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五,现行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中的免责事项: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如:恶劣天气、季节影响)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或其他政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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