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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炒家断供弃房!银监会要求严查 买房

常德房天下  2017-10-18 11:51

[摘要] 近日从银监会获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严格管控各类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指示精神,银监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消费信贷 专门作出批示、部署,银监会各派出机构迅速行动,将消费信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作为 检查重点,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家住城东的李女士2016年三、四月间购买自己的第二套房。当时,房价已经处于高位,李女士出于“买涨不买跌”的从众心理,以不多的首付款开发商签下了买卖合同,又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借款80万元,期限20年。

买了房的李女士看着房价上涨趋势,想想过几年卖出去又能小赚一笔。但好景不长,李女士所在行业不景气,其公司薪酬、福利大幅降低。更为糟糕的是,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房价涨势止住了,自己所买的楼盘开始 。

“房子总价跌了快两成,自己每个月还要支付几千元贷款,压力不小,干脆断供。”于是,李女士停止了向银行还贷。银行方面催要无果,只得拿着合同将李女士告到法院。

银行认为,李女士连续数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要求解除与李女士之间的借款合同,确认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支付贷款本金、利息及利息、诉讼费用。

李女士则当庭直言:对借款事实无异议,表示自己所在单位经济情况不景气,经济困难,无力偿还贷款。希望向开发商退还所购房屋,以降低自己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签订后,李女士未按约还款已构成违约。银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全部贷款本息的条件已经成立。李女士应当立即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等合计23万元。且根据担保合同的内容,银行就上述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有人说这是假新闻,2016年三四月无锡房价只有太湖新城在涨,大部分都还没开涨,正是楼市低点,开涨是去年六七月,之后涨了一倍,那时候买房怎么可能亏。

因为不知道是哪个区和银行,所以在无锡的几个法院网站上找了半天没有找到,我认为,假新闻肯定不是,这是正规媒体江南晚报的报道,法院诉讼案例都可以查到的,但时间上可能报道有误,应该是2017年三四月份买的房子,当时,正是无锡楼市高位。

李女士断供的主要原因:

1)、公司所在行业不景气,薪酬、福利大幅降低,收入下降,压力太大,支付能力出了问题;

2)、入场时机没选好,在高点入市,后来这个楼盘 了,原来想过几年赚一把卖出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3)、是 不是自住,非刚需, 肯定会从盈亏角度考虑要不要继续还贷。先不纠结这个新闻的真实性有多大,但我觉得应该引起警惕。因为从这几点看,正是购房者容易出现弃房的原因。

利率上浮58%,降额至200万

比重大的危险在于,这是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需要不断有 的人进来接盘才行,因为刚需反正已经接不起盘了,而接盘的 客,如果是有实力还好,但就怕是加 借钱来 的,那些全款买房的人真的很有钱?NONONO,他们也是靠借钱凑的全款。

那如果银行突然不能借钱给你了呢?原来给你的 突然要你提前还款呢?你的资金是不是就断流了?

这是银行已经开始在做的事。

但还有更大的问题,就是万一你自己的收入减少了或者失业了怎么办?无锡这个断供弃房的人,主要也是因收入减少负担不起。

业主480万 买房被银行追回

10月9日,有网友在深圳房产交流群里透露称,他的邻居被银行查出用了480万的 买房,需要提前还款。无奈之下只好把房子卖掉换钱,提前将 还回去。

龙华经纪人张明也表示, 近确实有严查 用途一事。他的两名客户均接到银行的抽查电话,询问贷款用途,并且提醒他们不能将 用于买房。由于当时找的 公司比较谨慎,转手了N张信用卡,所以侥幸逃过一劫。

石厦 资深经纪人谢先生告诉笔者, 近不仅查 ,连首期款都查得很严格。他透露,有客户把自己的理财产品提前赎回来做首期款,款项为154万,但却被两家银行认定为 ,拒绝批款,目前正在找其它银行试试。他表示,由于理财产品没有到期,所以属于质押,提前赎回来的话流水上面会显示款项为贷款。如果是以前,这种操作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赶巧碰上了严查期,也只能再想其它办法。

深圳资深房产 客陈先生对此表示很淡定,“成熟的 客不会用太多 ,这一轮严查能过滤掉一些不成熟的买家,查查更健康,我们该买还是买。”

措施:严厉打击 流入楼市

近日从银监会获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严格管控各类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指示精神,银监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消费信贷 专门作出批示、部署,银监会各派出机构迅速行动,将消费信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作为 检查重点,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此前,随着房贷收紧,多地银行发放的个人 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情况增多,甚至出现 变身“”的现象。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目前主要采取的 方法有三种:

一是开展风险排查。

北京、广东、上海、广西、贵州等银监局迅速部署开展消费信贷资金流向排查,北京银监局要求重点关注“房抵贷”、借款人或其配偶短期内办理多笔业务、贷款发放后资金迅速回流、收入证明金额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等风险特征的贷款业务;广西银监局要求逐笔报告 款超过50万元、抵押贷款超过100万元、信用卡分期付款超过30万元的资金用途情况。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

福建、深圳、广西、江苏、内蒙古等省(区、市)出台多项 政策,重申 要求;广东银监局明确要求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 款;福建个别银行已将 产品的自助提款额度由30万元降为20万元。

三是加大 问责。

江苏、上海、福建、重庆等银监局针对 款用于个人购房首付的行为进行 处罚,督促整改落实,部分银行也对违规挪用资金做了收回处理。

买房,上房天下!房天下责任编辑:刘婷(常德优惠购房QQ群:53353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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