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离婚中丈夫偷卖共同房产 妻子获百万折价

大湘网  2017-05-27 11:46

[摘要] 夫妻离婚,丈夫在起诉后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屋私自出售,妻子得知后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因购房人是在合理价格下购买的该房屋,所以法院驳回了妻子的诉请。

夫妻离婚,丈夫在起诉后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屋私自出售,妻子得知后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因购房人是在合理价格下购买的该房屋,所以法院驳回了妻子的诉请。但由于丈夫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调解,妻子最终获得100万元房屋折价款。

因感情不和,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和王女士离婚。诉讼中,王女士称双方有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她要求进行分割。张先生辩称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现在并非是双方共同财产。后王女士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经法院查询,张先生是在起诉离婚后将房屋出售给案外第三人的。王女士于是将张先生和购房者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张先生和李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出售的房屋档案中各项材料完备,且经过调查,李某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涉诉房屋。且张先生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已办理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将涉诉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据此,能够认定李某是善意取得了该房屋。于是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请。但张先生的行为已构成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释明、调解,王女士同意和张先生离婚,张先生给付王女士房屋折价款100万元。

拼团买房上房天下!房天下责任编辑:姚雅琴(常德优惠购房QQ群:301698549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