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寿县太子庙镇的代某和沧港镇的高某因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分别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被当地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经询问,代某、高某如实陈述了各自的违法事实。于是,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上述处理。
近日,汉寿县太子庙镇的代某和沧港镇的高某因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分别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被当地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1月20日9时30分,该县公安局太子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太子庙镇金鹰路项目施工现场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此时当事人已不在现场。经现场走访得知,当日系太子庙镇金鹰路项目正式开工。开工仪式上,代某强行要求参工、参运,并用自己的挖土机占用除杂道路,导致工地无法正常施工。该项目建筑商与代某协商未果,遂要高某等3名男子将代某拖离现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高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对代某进行威胁。21日,违法嫌疑人代某被民警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域,高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代某、高某如实陈述了各自的违法事实。于是,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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