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8日晚间南昌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具体限购范围如下:
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解读】注意哦,是区域限购!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湾里区、新建区、九龙湖区域均不在限购之列。上述区域内热点楼盘的房价将有可能上升。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解读】南昌市户籍的居民名下若有一套(及一套以上)住房,将不能再购买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但仍可购买该区域内的二手房,以及非限购区域(比如九龙湖、湾里)的新建商品住房。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解读】非南昌市户籍的居民名下若有一套住房,将不能再购买限购区域内的任何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啥叫存量住房?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的房屋(未居住过的)、法院查封的以及中介代理人手中的房屋等五大块。相对增量房(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解读】10月8日还未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10月8日还未完成纳税的二手房,都将面对限购新政。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首套房比例调整为3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指导江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